吡虫·杀虫单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40745 |
首次批准日期 |
|
有效期至 |
2024-12-19 |
农药名称 |
吡虫·杀虫单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吡虫啉 imidacloprid |
2% |
86家 |
杀虫单 monosultap |
68%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50-70克/亩 |
喷雾 |
水稻 |
稻飞虱 |
50-7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5-68896878 |
王超 |
|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黄海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水稻螟虫和稻飞虱等作物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内吸、传导杀虫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蔬菜、豆类、棉花特别敏感易产生药害,禁止使用。
3、施药后,田间保持寸水层5天,否则会影响药效。
4、施药时请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不得吸烟、饮水、进食等。
5、用药后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洗净手部、脸部及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位。
6、未使用完的药液请勿随意倾倒,避免污染水源。
7、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吡虫啉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杀虫单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 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请医生对症用药。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在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2、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且儿童不易接触的库房中,并加锁保存。
3、在贮运过程中注意防水、防潮、防晒,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拿轻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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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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