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甲戊灵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060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5-12 |
有效期至 |
2023-5-12 |
农药名称 |
氧氟·甲戊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波三江益农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4%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
14% |
24家 |
二甲戊灵 pendimethalin |
20% |
3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50-8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宁波三江益农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4-87770003/87770030 |
柯炬霞 |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化学工业区北海路1165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34%氧氟·甲戊灵乳油系二甲戊灵和乙氧氟草醚的复配除草剂,能有效防除大蒜地单、双子叶杂草,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使用对作物安全。
注意事项
1. 每季大蒜上最多施药次数为1次。
2. 本品对鱼高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
3. 该药用量少,活性高,对水稻、大豆易产生药害,施药时避免药液飘逸到邻近作物上。
4. 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防护镜和口罩,注意不要露出皮肤和眼睛,不要吸烟、喝水和进食,施药后要洗手、脸、用强碱将作业服及用具洗净。
5. 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烧毁或深埋,不得留作它用。
6.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 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对眼中度刺激作用。 一般不会引起全身毒性。
2.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
3.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对症治疗。
4. 吸入:去污染,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施行人工呼吸。休息,给予医疗护理。
5. 食入:不准催吐,立即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在储运过程中,必须严防潮湿、日晒、雨淋,存放阴凉、通风、干燥处,注意防火,远离火源或热源。
2. 应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或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05-1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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