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573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6 |
有效期至 |
2018-12-26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9.8% |
10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21-57744250 |
龚新进 |
|
上海市奉贤区雷州路15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抗生素类生物杀虫剂阿维菌素与三唑磷复配而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由抗生素类农药和有机磷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鱼类、水生生物和蜜蜂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不要在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桑园、蚕室附近禁用。
4.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洗胃,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若判断为三唑磷中毒,可以使用(1)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2)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可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
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严禁与食品、饮料和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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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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