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福美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59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9 |
有效期至 |
2023-12-29 |
农药名称 |
甲硫·福美双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福美双 thiram |
40% |
54家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30% |
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轮纹病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87999509/81774018 |
张燕春 |
|
陕西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具有保护作用的内吸杀菌剂,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该药对苹果树轮纹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的生长及周围非靶标生物无不良影响。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 本品不能与铜、汞剂及碱性药剂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且不能长期单一使用,应与其它杀菌剂轮换使用或混用。
4.本品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误服会出现恶心、腹痛、头晕,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忌油类食物,禁酒。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2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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