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甲·硫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613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30 |
有效期至 |
2023-12-30 |
农药名称 |
福·甲·硫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开封市普朗克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硫磺 sulfur |
22% |
0家 |
福美双 thiram |
18% |
54家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10%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辣椒 |
炭疽病 |
15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开封市普朗克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1-22656593,65613846 |
赵红 |
|
河南省开封市汪屯精细化工产业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甲基硫菌灵、福美双、硫磺三种不同原药、助剂等复合而成的低毒杀菌剂,作用迅速,具有较强的内吸作用,是防治辣椒炭疽病的较好药剂。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大田辣椒上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保护地不得使用。
2、本品不能与汞、铜制剂等物质混合使用。
3、每种作物可连续使用2-3次,超过3次应与其它杀菌剂交替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6、硫磺对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梨树、葡萄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抽搐、循环衰竭,呼吸麻痹而死。对人的眼和皮肤有强烈的腐蚀性。
急救治疗:1、误食者应迅速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急救。2、药液万一溅入眼中用清水或2%苏打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3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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