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023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9 |
有效期至 |
2024-1-9 |
农药名称 |
阿维·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石家庄宝丰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1% |
146家 |
辛硫磷 phoxim |
19.9%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山楂红蜘蛛 |
500-1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宝丰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311-85971250/87315380 |
马晓华 |
|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县窦妪工业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防治苹果树山楂红蜘蛛的杀螨剂。由阿维菌素和辛硫磷复配而成,具有触杀与胃毒作用。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生长周期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应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穿戴防护用具、口罩、手套等,施药后及时清洗;
5、用后的包装物严禁装其他物品,也不可随意丢弃,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6、傍晚或阴天施药效果最佳,应避免在烈日下施药;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使用时应注意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9、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有机磷中毒表现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腹泻腹痛、抽搐等。
2、若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若误服,应立即催吐,并立即携带本标签将病人就医治疗。若判断以有机磷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判断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则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土根糖浆或麻黄素,避免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避光处,注意防潮,防晒,远离火源或热源;
2、搬运时轻拿轻放,切勿倒置踩踏;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混合贮存和运输。
4、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1-0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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