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032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2 |
有效期至 |
2024-1-12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9家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9.8%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50-7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1-88351386 |
刘玉玖 |
|
江西省高安市新世纪工业城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大环内酯阿维菌素与有机磷类三唑磷混配而成的农用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作用机理分别是刺激神经传递介质γ-氨基丁酸的释放和抑制昆虫体内乙酰胆碱酯酶,而发挥杀虫作用,可杀死水稻作物上的二化螟幼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对家蚕高毒,不要污染蚕桑区、蚕室。 2.本品不宜与其它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眼睛: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至少15分钟,咨询医务人员。皮肤: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医生先判断是阿维菌素还是三唑磷中毒,若阿维菌素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若三唑磷中毒:a.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b.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c.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1-12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