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吡虫·杀虫单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0661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15
有效期至 2024-1-15
农药名称 吡虫·杀虫单
毒性 中等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70%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吡虫啉
imidacloprid
2% 91家
杀虫单
monosultap
68% 0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三化螟 42.9-71.4克/亩 喷雾
水稻 稻纵卷叶螟 42.9-71.4克/亩 喷雾
水稻 稻飞虱 42.9-71.4克/亩 喷雾
水稻 二化螟 42.9-71.4克/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0370-6272208 祝志凯 河南省夏邑县高新开发区文昌西路1299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吡虫啉和杀虫单复配而成,有较强的触杀胃毒作用和内吸传导作用,具有优异的杀虫效果;同时具有持效期长等特点;是防治水稻稻飞虱的理想药剂。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不能超过2次。 2、本品对棉花、烟草易产生药害,大豆、四季豆、马铃薯也较敏感,使用时应避免飘移造成药害。 3、 对家蚕、蜂有毒,使用时应防止药液污染桑园和蚕室。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4、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碱性物质混用。 5、药械的清洗及废水、废液不得污染水源、池塘。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了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若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严重者及时就医。 2、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 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3、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必要时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10-83132345或010-87779905。
储存和运输方法
1、防止雨淋和暴晒。 2、贮存在阴凉干燥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贮运过程中运输时严禁与食物、饲料、种子及生活用品混放及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1-1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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