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甲硫灵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09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0 |
有效期至 |
2024-1-20 |
农药名称 |
硫磺·甲硫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奇星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硫磺 sulfur |
30% |
0家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40% |
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黄瓜 |
白粉病 |
80-12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西奇星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359-2166591 |
闫泽民 |
|
山西省运城市黄河大道北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剂为内吸兼具保护性广谱杀菌剂,能防治多种作物病害,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其杀菌机制为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
注意事项
1.可与多种农药混合使用,但不能与铜制剂和碱性物质混用。
2.不能长期单一使用,应于其他杀菌剂轮换使用。
3.施药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以免药液溅入口眼中,施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药后立即洗手洗脸。
4.本品对鲶鱼为剧毒,应注意避免药液污染河塘等水体,养鱼塘等养殖区附近慎用。
5.清洗施药器械时不得污染河流、池塘等水源。
6.废弃包装不得乱扔,应集中销毁,残剩药液应加碱后深埋。
7.本品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0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仅限大田。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药液溅入眼中中2%的苏打水冲洗,若误食立即催吐,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支持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运输时应轻搬轻放,不要损坏外包装,不可淋雨。
·用完后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为保护环境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1-2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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