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甲氰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106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1 |
有效期至 |
2024-1-21 |
农药名称 |
阿维·甲氰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好利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1% |
149家 |
甲氰菊酯 fenpropathrin |
1.7%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红蜘蛛 |
1000-1500倍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青岛好利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85432888 |
徐兴军 |
|
山东省莱西市马连庄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无内吸性,但可通过植物的薄壁组织进行传导,残效期较长。作用机制是刺激γ-氨基丁酸的释放,抑制神经传导,导致害虫麻痹死亡。对苹果树上的红蜘蛛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失。 5.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甲氰菊酯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或昏迷、休克。阿维菌素中毒表现为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误服应携带标签一起就医,医生首先判断中毒的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甲氰菊酯中毒应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两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1-21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