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硫·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115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2 |
有效期至 |
2024-1-22 |
农药名称 |
丁硫·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蕲农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1%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20% |
38家 |
丁硫克百威 carbosulfan |
1%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60-8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湖北蕲农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713-7501059 |
胡和平 |
|
湖北省蕲春县蕲州镇南门街2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由丁硫克百威与辛硫磷加适宜助剂的混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
注意事项
1. 不能与碱性农药及肥料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2. 本制剂对鱼有一定的毒性,对蜜蜂有接触、熏蒸毒性,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施药人员应配戴防护用品,施药时勿进食、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 建议与其它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恶心、胸闷、多汗、流涎等,严重者血压下降、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意识不清、呼吸困难。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本品由氨基甲酸酯类和有机磷农药混配而成,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解毒治疗以阿托品类药物为主,若判断为丁硫克百威中毒,切勿催吐,禁用解磷定一类药剂。
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713-7501059。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装卸时应轻搬轻放,防止破损渗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1-2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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