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186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9 |
有效期至 |
2024-2-9 |
农药名称 |
丁·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五常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1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丁草胺 butachlor |
1% |
28家 |
扑草净 prometryn |
0.15% |
3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旱育秧及半旱育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黑龙江五常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 |
0451-53549035 |
杨松飞 |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文化路南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丁草胺、扑草净二元复配的芽前除草剂,主要用于水稻旱育苗田封闭除草,可以防除苗床中的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2、避免苗床面积水,防止烧苗,种子上面的覆土不得薄于0.5厘米。
3、施药要均匀,防止重施、漏施,禁止大风天施用。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皮肤长时间沾染本品会出现红肿、痛痒、恶心等。皮肤接触时,用肥皂水及清水洗干净。误食要速饮大量水催吐,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严重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儿童和明火,并加锁。不得与食品、种子、饮料、粮食和饲料混贮混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2-0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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