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咪·灭草松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242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25 |
有效期至 |
2024-2-25 |
农药名称 |
氟·咪·灭草松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长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
9% |
20家 |
灭草松 bentazone |
20% |
42家 |
咪唑乙烟酸 imazethapyr |
3% |
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40-16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长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4-86421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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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江灵路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氟磺胺草醚、灭草松和咪唑乙烟酸复配的春大豆田除草剂,其有效成分的优良互补作用使其对春大豆田稗草、鸭跖草、蓼、藜、苋、苍耳、苘麻、异型莎草、龙葵、野燕麦、狗尾草、马唐、牛筋草、鲤肠等杂草都有较好的防效效果。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配药、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及吸烟等。施药后应立即洗手和脸等。必须用量具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称取药剂,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搅拌药液;3.本品适用于大豆轮作或大豆小麦轮作的东北春大豆田使用。施药后,一年内不能种植油菜,茄子、草莓、水稻、马铃薯、辣椒、亚麻、谷子、西瓜、甜菜、白菜等作物,第二年可种植小麦、玉米及其他豆科植物;4.应选择早晚无风或微风、气温低时施药;避免大风天及高温时施药,造成药液飘移或挥发降低药效;5.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双手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留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7.施药时,穿长裤、戴口罩、手套等,此时不能吸烟、进食等,施药结束后洗干净手和脸等。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急救:对眼睛、皮肤、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施药时避免与药液直接接触,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如吸入,送到通风处;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专门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或热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存放;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2-2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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