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340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20 |
有效期至 |
2024-3-20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6% |
31家 |
二氯喹啉酸 quinclorac |
30% |
4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50-60克/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5-2821528 |
朱国红 |
|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山东街13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苄嘧磺隆和二氯喹啉酸原药复配而成的。可有效防除稻稗、变异稗草等恶性杂草。
注意事项
1、施药后恢复正常田间管理,水层不能超过水稻心叶。 2、保水条件差的田块不宜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好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6、低温贮存,高潮潮湿易鼓包,但不影响药效,仍可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大量口服中毒,立即催吐、洗胃,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3-20
重新核准日期
2019-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