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多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34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23 |
有效期至 |
2024-3-23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海贝尔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灭多威 methomyl |
2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375-750克/公顷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750-1125克/公顷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青岛海贝尔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82379998 |
高博文 |
|
青岛平度市崔家集镇张家坊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外观为均相液体,无可见的悬浮物和沉淀,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杀虫作用,对棉花棉铃虫、蚜虫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为高毒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吸入有毒,吞噬可致死,注意安全防护。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废弃物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模糊不清,皮肤出现接触皮炎如风疹而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到1小时即表现出来。急救方法:若不慎接触皮肤和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再用肥皂水洗净皮肤,并接受医生治疗。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3-2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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