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52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7 |
有效期至 |
2014-4-27 |
农药名称 |
氟铃·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信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8.5% |
0家 |
氟铃脲 hexaflumuron |
1.5% |
3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信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5-5205668 |
林寿福 |
|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栖霞民营经济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苯甲酰脲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可杀死十字花科蔬菜上小菜蛾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注意事项
1. 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 ,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 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12小时内发病。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中毒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应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为主要中毒原因,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若判断为氟铃脲中毒为主,要喝1-2杯水,立即洗胃,并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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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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