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578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5-27 |
有效期至 |
2015-6-30 |
农药名称 |
苄·乙·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省池州新赛德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1.1% |
31家 |
乙草胺 acetochlor |
18.7% |
9家 |
甲磺隆 metsulfuron-methyl |
0.2% |
1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杂草 |
375-725克/公顷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安徽省池州新赛德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66-2039165 |
李朝晖 |
|
安徽省池州市杏村西路31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苄嘧磺隆、甲磺隆与乙草胺配制而成,通过植物根部吸收,阻止水稻田杂草生长,最终杀死杂草。
注意事项
1、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2、仅限酸性土壤(PH<7)的大苗(30天以上秧苗)的移栽田使用。不能用于秧田、直播田、少苗移栽田、病移苗田、漏水田、制种田等。
4、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8、不能用施药后的田水清洗蔬菜。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时用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则。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应用洁水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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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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