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甲氰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632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7-22 |
有效期至 |
2024-7-22 |
农药名称 |
阿维·甲氰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东生药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1% |
146家 |
甲氰菊酯 fenpropathrin |
1.7%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红蜘蛛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青岛东生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83341209 |
刘军 |
|
山东省青岛平度市云山镇驻地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选用阿维菌素与甲氰菊酯配比而成,对红蜘蛛具有胃毒、触杀及驱避作用。通过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号的传递和攻击害虫的中央神经系统双向作用导致害螨麻痹、瘫痪最后死亡。
注意事项
1. 配药和施药时,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胶皮手套等,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 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 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 本品对鱼类毒性高,不可污染水井、池塘等水源。
5. 本品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桑园蚕室附近禁用。
6. 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
7. 本品用于苹果时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8 .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9.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不慎吸入身感不适后立即将病人移到通风处,然后视病情就医治疗。无
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7-2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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