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41%)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78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20 |
有效期至 |
2024-11-20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锦绣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 glyphosate |
30% |
5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田 |
杂草 |
150-250毫升/亩 |
行间定向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南锦绣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1-65826231 |
徐志军 |
|
河南省新郑市郭店镇合欢路与轻工路交叉口东南角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性光谱灭生性除草剂,杀草谱广,对40多科的植物有防除作用,包括单子叶和双子叶、一年生和多年生、草本和灌木等植物。本品入土后很快与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对土壤中潜藏的种子和土壤微生物无不良影响。可防除一年生、多年生禾本科杂草、莎草科和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内吸性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防止接触棉花绿色部位,防止药雾飘移到附近作物上,以免造成药害。
2.药液应用清水配制,用浊水时会降低药效。
3.在杂草10厘米以下、生长旺盛且土湿润时施药效果最好,防除15厘米以上杂草、小飞蓬等抗性杂草或土壤干旱时应使用推荐范围的高限,并适当加大兑水量。
4.施药后3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5.喷药后4小时内下大雨,药效可能会降低,田间有积水时请勿施药,待田间积水消失时再施药,最好选择晴天施药。
6.对铁、铝等金属容器有轻微腐蚀性,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
7.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以免喷雾桶内残留药液,在其他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
8.本剂没有土壤残效作用,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
9.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或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1.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若误服,勿催吐,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并携带本标签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贮存于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并远离明火及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11-2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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