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矿物油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79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30 |
有效期至 |
2024-11-30 |
农药名称 |
阿维·矿物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8家 |
矿物油 petroleum oil |
24.3%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22-23950219 |
高珍 |
|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高家楼东104国道旁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复配杀螨剂,适用于防治柑橘树红蜘蛛。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柑橘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 ,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和酸性物质混合使用。
3、用清水配制药液,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
4、施药时要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5、对鱼高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对蜜蜂有毒,不要在开花期施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移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为恶心、头晕、皮肤发炎。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应立即引吐、洗胃,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大量输液能促使毒物很快排出。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11-3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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