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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啶·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001
首次批准日期 2010-1-4
有效期至 2014-12-30
农药名称 氟啶·毒死蜱
毒性 中等毒
剂型 水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氟啶脲
chlorfluazuron
1% 24家
毒死蜱
chlorpyrifos
9% 0家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0571-64796376 陈根良 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镇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与苯甲酰基脲类杀虫剂的农药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渗透作用,可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的小菜蛾。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在异常情况下或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 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冲洗。 4、此药对黄铜有腐蚀作用,喷雾器用后要立即冲洗干净。 5、对鱼虾有毒,避免药液流入湖泊和鱼塘。施药期间应避免药液漂移,蜜蜂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鸟有毒,避免在受保护鸟类栖息地、保护区及其周边觅食地区使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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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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