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086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9 |
有效期至 |
2025-1-19 |
农药名称 |
阿维·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1% |
148家 |
辛硫磷 phoxim |
14.9%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70-1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13788050648 |
黎柱忠 |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平南镇甘莲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与生物源类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高粱、菜豆、黄瓜和甜菜等都对该药敏感,注意药液勿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3.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4.该药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药液要现配现用,以免分解。
5.本品对鱼毒害大,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对蜜蜂毒性大,不要在蜂园及开花植物上施用;对家蚕毒性大,避免在桑园周围使用;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力作用,用药时应充分注意对这些有益生物的不利影响。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 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皮肤、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用阿托品1-5mg或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运时,应轻装轻卸,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严防日晒雨淋,远离火源热源,不得与碱性物质、食品、种子及饲料混放、混运。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01-1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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