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41%)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160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6-3 |
有效期至 |
2015-6-3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丰源生物高科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 glyphosate |
30% |
5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183-488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丰源生物高科有限公司 |
中国 |
|
徐桢 |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抚北工业园四海路中段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具有低毒、对杂草地下根茎有效,能防除一年生杂草和部分多年生杂草。主要用于非耕田除草。
注意事项
1.本品是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发生药害。
2.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
3.喷雾时要均匀周到,用药量要准确。遇干燥天气,杂草枯萎,请使用批准的高剂量。
4.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5.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用过此药的器具要及时清洗。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池塘、河流、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掉。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 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 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8.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翻耕等。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全身中毒报道。
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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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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