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溴氰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220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2-22 |
有效期至 |
2025-12-22 |
农药名称 |
阿维·溴氰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3% |
146家 |
溴氰菊酯 deltamethrin |
1.5%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菜青虫 |
30-4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87999509/81774018 |
张燕春 |
|
陕西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以触杀、胃毒为主,对菜青虫有一定的趋避与拒食作用,其作用部位在神经系统,为神经毒剂,可使昆虫过度兴奋、麻痹而死。本剂对甘蓝的菜青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甘蓝作物上使用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3、不能与铜制剂及碱性物质混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对鱼、蜜蜂、家蚕有毒,禁止在河塘、蜜源作物花期、桑园蚕室等场所及其周围使用,以免对水生生物、蜜蜂、桑蚕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不可他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等症状。不慎吸入,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并及时将患者送医院配合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12-2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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