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1057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5-27 |
有效期至 |
2026-5-27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150克/升 |
58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150克/升 |
3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3.3-26.7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88272486 |
乌小瑜 |
|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集贤产业园创业大道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苯醚甲环唑与丙环唑两种治疗活性物质组配的杀菌剂。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要和不同作用机理的药剂交替使用,避免产生抗药性;
3、产品对鱼及水生物有毒,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切忌在鱼塘、水池等水源洗涤药械等器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开启包装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液散溅;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一般只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运时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干燥、通风和避光;防止倒置和碰撞。不能在低于10℃和高于30℃的环境中长期贮存;应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不得与食品、饮料、食具、种子、饮料等混合贮存。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1-05-2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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