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1114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1-4 |
有效期至 |
2026-11-4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15% |
58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15% |
3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2-15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1-83499979 |
杜玉标 |
|
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工业园区北一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与丙环唑混配而成的农用杀菌剂,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可被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北方最多1次,南方为2次。
2、本品勿与强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瓜类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对鱼及家蚕有毒,水稻养鱼、虾、蟹田慎用,及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6、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本品是三唑类杀菌剂,作用机理单一,建议与其它作用机理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
8、孕妇与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1-11-0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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