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喹·氟磺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3020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24 |
有效期至 |
2028-1-23 |
农药名称 |
松·喹·氟磺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海城园艺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
5.5% |
19家 |
异噁草松 clomazone |
11% |
28家 |
精喹禾灵 quizalofop-P-ethyl |
1.5% |
2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80-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海城园艺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2-3216620 3216515 |
刘新志 |
|
辽宁省海城市海岫路小河沿路段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苯氧羧酸类、杂环化合物类、二苯醚类除草剂的混剂。用于春大豆苗后除草,防除春大豆田中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春大豆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为春大豆苗后除草剂,不可用于苗前封闭除草。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物、家蚕、蜜蜂低毒。
4、本品在土壤中的生物活性可持续6个月以上,施用此药当年的秋天(即施用后4-5个月)或次年春天(即施用后6-10个月),都不宜种植小麦、大麦、燕 麦、黑麦、谷子、苜蓿。施用此药之后的次年春季,可以种植水稻、玉米 、棉花、花生、向日葵等作物。可根据每一耕作区的具体条件安排后茬作物。
5、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
6、使用本品应穿防护服和戴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
7、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9、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眼中度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清新处。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皮肤和眼睛污染后必须用大量清水冲洗,尤其眼睛要冲洗15分钟。误服中毒要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携此标签立即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潮处,远离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3-01-2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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