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草甘膦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312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5-28 |
有效期至 |
2023-5-28 |
农药名称 |
2甲·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贵州贵大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7.7%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 glyphosate |
70% |
59家 |
2甲4氯钠 MCPA-sodium |
7.7% |
1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100-300克/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贵州贵大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853-3410945 |
张义康 |
|
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庄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2甲4氯钠、草甘膦复配而成,具有内吸传导、光合抑制作用。对旱地一年生杂草抑制较强、见效较快。
注意事项
1、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喷雾时要求采用定向喷雾。
2、草甘膦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切忌污染作物,以免造成药害。
3、该产品含2甲4氯钠,易与喷雾器药箱等部分粘结而不易清洗干净,为避免共用喷雾器污染其他药剂而产生药害,建议使用专用喷雾器。
4、在晴天,高温时用药效果好,喷药后4-6小时内遇雨应补喷。
5、该产品对眼睛有较强的刺激性,使用时注意避免眼睛接触。
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附近禁用,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装过药的器械不要在池塘、渠道中冲洗,以免污染其他作物。
7、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携带标签到医院诊治。
2、眼睛接触: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速请医生诊治。
4、食入:误服本品,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管。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3-05-2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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