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硫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500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5 |
有效期至 |
2025-1-5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硫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8.4% |
60家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61.6% |
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梨树 |
黑星病 |
6000-7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87999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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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蒲城农化基地工业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醚甲环唑和甲基硫菌灵复配而成的一种杀菌剂,其作用机理为抑制细胞壁甾醇的生物合成,阻止真菌的生长,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对梨树黑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梨树的生长及周围非靶标生物无不良影响。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 本品在梨树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 本品不能与铜制剂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 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 本品对鱼、水蚤、藻类、家蚕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用药;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1-0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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