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5088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5-19 |
有效期至 |
2025-5-19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25% |
58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25% |
3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2-16克/亩 |
喷雾 |
榛子树 |
白粉病 |
2500-5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87999509/81774018 |
张燕春 |
|
陕西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由苯醚甲环唑与丙环唑混配而成的杀菌剂,具有内吸性和较长持效性,施药后能被植物迅速吸收,并较快地在植物体内上下传导,能有效防治子囊菌、担子菌、半知菌引起的病害,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安全性好,该药对预防和治疗水稻纹枯病、榛子白粉病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病菌抗性产生。
3)本品对大型溞毒性高,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
4)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5-1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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