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5186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8-30 |
有效期至 |
2025-8-30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西安嘉科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绵蚜 |
null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省西安嘉科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85835328 |
屈群超 |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鸣犊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胃毒、触杀、熏蒸三重作用,杀虫活性高、速度快,在叶片上的残留
期短,土壤中持效期长,对地下害虫防治效果较好。对多种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
害虫均具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穿防护服,带口罩、手套等必须的防护用品。作业完毕,应立即洗手、脸及裸露皮肤部分。
2、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本品对鱼及水生物有毒,切忌污染鱼塘、水池及水源地。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避免正午高温时段施药。
4、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慎用。
5、对烟草等敏感作物谨慎使用,避免漂移。
中毒急救措施
接触皮肤、眼睛,应用大量的流动清水冲洗。无特效药,如有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5-08-3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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