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多霉素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6063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4-27 |
有效期至 |
2026-4-27 |
农药名称 |
阿维·多霉素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3% |
148家 |
多杀霉素 spinosad |
1% |
3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50-6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21-57784569 |
龚新进 |
|
上海市奉贤区雷州路15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阿维菌素与多杀霉素复配而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鱼类、蜜蜂、家蚕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周围开花作物开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应避免药剂污染水源,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残液严禁倒入河中。不要在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赤眼蜂高风险性,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4. 防治作物为水稻时,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5. 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5. 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
2. 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 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6-04-2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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