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草甘膦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7036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3-9 |
有效期至 |
2027-3-8 |
农药名称 |
2甲·草甘膦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丰化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3%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铵盐 glyphosate ammonium |
88% |
3家 |
2甲4氯钠 MCPA-sodium |
5% |
1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82-118克/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重庆丰化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23-49845558 |
蒋晓勇 |
|
重庆市永川区化工路80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是由2甲4氯钠和草甘膦铵盐混配而成的除草剂,兼具选择性药剂和灭生性除草剂特点,内吸性强,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强,可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工作人员要穿防护服,戴防护口罩、橡胶手套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清洗手、脸等裸露皮肤和衣物。
2.施药时避免药剂飘移到邻近作物田。
3.施药器具应用清水和适当洗涤剂清洗,勿将清洗废液和空包装物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水域,以免污染水源。
4.施药后5天禁止割草、放牧和翻地。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未用完的制剂应保存在原包装内,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7.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至少15分钟。眼睛溅入: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脱离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误服:对清醒者立即催吐,并携带产品标签送医院就诊。若摄入量大,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为88%
核准日期
2017-03-0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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