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甲·咯菌腈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7134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7-19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农药名称 |
精甲·咯菌腈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种衣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2.5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精甲霜灵 metalaxyl-M |
37.5克/升 |
22家 |
咯菌腈 fludioxonil |
25克/升 |
3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烂秧病 |
3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玉米 |
茎基腐病 |
100-2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水稻 |
恶苗病 |
3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82472068 |
孙晓培 |
|
山东省青岛莱西市昌阳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种子处理杀菌剂。该产品由两种具有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混配而成。其中,咯菌腈可以防治由高等真菌(如镰刀菌、立枯丝核菌)引起的苗期病害,而精甲霜灵能透过种皮,随种子萌发和幼苗生长内吸传导到植株的各个部位,防治由低等真菌(如腐霉菌、疫霉病)引起的多种土传和种传病害。按推荐剂量使用,对种子及幼苗安全。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和帽子,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3、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尽快使用,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5、播种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6、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二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7、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8、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中毒急救措施
如皮肤或眼睛触到药液,立即用清水洗净至少15分钟,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急救,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7-07-19
重新核准日期
20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