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草·草铵膦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7142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7-19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农药名称 |
氟草·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科赛基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丙炔氟草胺 flumioxazin |
6% |
14家 |
草铵膦 glufosinate-ammonium |
60% |
6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40-60克/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科赛基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8118138 |
杨金霖 |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开源路北首鸿腾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丙炔氟草胺和草铵膦复配的除草剂;该产品具有活性高、除草速度快、杀草谱广、持效期长的特点。 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眼镜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3.废弃物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洗涤器具后的废水和未使用完的药液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
5.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或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避免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混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7-07-1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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