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呋·氟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728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11-21 |
有效期至 |
2027-11-20 |
农药名称 |
噻呋·氟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荣邦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噻呋酰胺 thifluzamide |
20% |
51家 |
氟环唑 epoxiconazole |
20% |
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6-24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荣邦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6-5285618 |
王英芳 |
|
山东省寿光市侯镇海洋化工园区丰南路以南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噻呋酰胺和氟环唑均为杀菌谱广、高效低毒的杀菌剂,二者混配后对水稻纹枯病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同时该产品具有耐雨水冲刷的特性,持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使用时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4.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毒性高,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使用时应避免污染鱼塘,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避光、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7-11-2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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