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乙螨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8122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3-16 |
有效期至 |
2023-3-15 |
农药名称 |
阿维·乙螨唑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螨唑 etoxazole |
20% |
50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5% |
14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红蜘蛛 |
8000-10000倍液 |
喷雾 |
桃树 |
红蜘蛛 |
10000-12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5-88719678 |
韦鸿胜 |
|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澳洋工业园区纬一路西首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系生物源农药阿维菌素与化学农药乙螨唑复配而成的杀螨剂,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渗透性好,杀卵杀虫,尤其对螨卵和幼若螨杀伤力极强,并能显著抑制雌成螨所产卵的孵化率。对柑橘红蜘蛛、桃红蜘蛛有较好的防治效果,且持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接触本剂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衣物,工作时禁止吸烟和进食。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 2、本品不得污染饮用水、河流、池塘等,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对蚕、蜂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期间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可烧毁或深埋,不得留做它用,不能污染环境。 3、本品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避免药物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如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误食,立即停止服用,并速携标签就医诊治,清醒者立即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应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密封贮存,远离热源、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防高温、防雨淋,轻搬轻放,确保无破损。
质量保证期
二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3-16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