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氟·丙·吡嘧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8267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7-24 |
有效期至 |
2023-7-23 |
农药名称 |
五氟·丙·吡嘧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丙草胺 pretilachlor |
27.75% |
33家 |
五氟磺草胺 penoxsulam |
1.5% |
26家 |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
0.75% |
2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00毫升/亩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551-65360943 |
璆莉 |
|
安徽省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五氟磺草胺、吡嘧磺隆、丙草胺三个有效成分复配而成,可有效防治水稻移栽田里的稗草、矮慈姑、鸭舌草、异型莎草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严格按推荐剂量、时期和方法使用,不可超量、超范围使用。
2、使用本品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护目镜、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本剂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特别是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械。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和热源。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4、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7-2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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