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呋虫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831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7-24 |
有效期至 |
2023-7-23 |
农药名称 |
吡蚜·呋虫胺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豫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呋虫胺 dinotefuran |
30% |
90家 |
吡蚜酮 pymetrozine |
30% |
4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6-9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南豫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1-86529916 |
王会平 |
|
孟州市产业集聚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吡蚜酮和呋虫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吡蚜酮属于新型杂环类杀虫剂,主要通过影响昆虫的进食行为,使昆虫拒食而死。呋虫胺是含有四氢呋喃基的烟碱类杀虫剂,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传递系统,使害虫引起麻痹从而发挥杀虫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本品对蜜蜂、赤眼蜂、家蚕毒性较高,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桑园、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施药时穿长袖工作服,不可吸烟、饮水、进食;施药后洗净手、脸及其他裸露部位,洗净工作服。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有轻微刺激性。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请及时就医。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携标签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粮食、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7-2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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