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草甘膦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0044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0-8-21 |
有效期至 |
2025-8-20 |
农药名称 |
氧氟·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7.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
3.7% |
25家 |
草甘膦 glyphosate |
63.9% |
5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110-130克/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0-86636248 |
王立民 |
|
江苏省江阴市利港镇润华路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草甘膦铵盐和乙氧氟草醚复配的灭生性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2.配药和施药时,应戴防渗手套、面罩和帽子,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
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4、使用本品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与灌木成片干枯,应注意火灾发生。 5、施用本品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误吞本品,立即催吐;若摄入量大,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并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在装卸、运输时轻拿轻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70.3%
核准日期
2020-08-2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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