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草甘膦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03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3-11 |
有效期至 |
2026-3-10 |
农药名称 |
草铵·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济南一农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 glyphosate |
30% |
58家 |
草铵膦 glufosinate-ammonium |
10% |
64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00-3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济南一农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67809856 |
祁玲民 |
|
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草铵膦和草甘膦二元复配而成的广谱型灭生性除草剂,草铵膦是以积铵触杀为主,草甘膦是以内吸传导为主,两者复配具有除草速度快,杀草谱广,控草时间长等特点。对耐受草甘膦的部分恶性杂草如牛筋草、小飞蓬等效果较好,对绝大部分杂草都有效。
注意事项
1.使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注意避免施药时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具体施用时,需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2.本品遇土钝化,因此在稀释和配制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除草的效果。
3.施药时请带上口罩、手套,穿长衣裤等,不能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完毕请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和脸等。
4.刚施药后的区域禁止人畜进入。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此药。6.为避免产生抗药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理不同的除草剂轮换或交替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清洗干净;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清新处;如不慎误服,立即停止服用,并携本标签把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3-1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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