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草铵膦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04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3-30 |
有效期至 |
2026-3-29 |
农药名称 |
氧氟·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金裕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
8% |
25家 |
草铵膦 glufosinate-ammonium |
24% |
6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90-120克/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西金裕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771-8370283 |
陈明强 |
|
广西南宁宾阳县甘棠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广谱灭生性除草剂,具触杀作用,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对多种杂草有效。
注意事项
1. 对恶性、草龄大的杂草使用推荐剂量的高剂量,施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不漏喷。注意避免施药时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
2.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避免眼睛和皮肤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
3.在稀释和配制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提高除草效果。
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水体洗涤施药器械,严禁药液流入江河湖泊等鱼类养殖水体。鸟类保护区、养蜂地区、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5.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皮肤或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携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携带产品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饮料、粮食等混合储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3-3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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