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虱螨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13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8-6 |
有效期至 |
2026-8-5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虱螨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合肥合农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虫螨腈 chlorfenapyr |
9.5% |
63家 |
虱螨脲 lufenuron |
2.5% |
54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合肥合农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551-66395511 |
李俊 |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双三路南侧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新型吡咯类化合物和取代脲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在叶面渗透性强,对甘蓝甜菜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使用本品时要穿戴防护服、护目镜和胶皮手套、防护衣物等防护用品。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3、 使用时应在桑园外围设置隔离带,或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5、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赤眼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请妥善处理,不可用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8、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等。
中毒急救措施
如皮肤接触,用肥皂和大量的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接触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大量清水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送中毒者到医院对症治疗,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8-0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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