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257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10-20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农药名称 |
苄·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佳田森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3%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丁草胺 butachlor |
60% |
28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3% |
3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杂草 |
80-1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安徽佳田森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66-8171508 |
程正林 |
|
安徽省东至县香隅镇化学工业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丁草胺和苄嘧磺隆复配的除草剂,具有抑制和破坏蛋白酶,影响蛋白质的形成,抑制杂草幼芽和幼根正常生长发育,从而使杂草死亡。而且具有阻碍支链氨基酸生物合成,敏感杂草生长机能受阻、幼嫩组织过早发黄,抑制叶部、根部生长等特点。施药后,可被作物较迅速地吸收,在植物体内渗透性较强,对一年生杂草防治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 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 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除草剂轮换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不要自行引吐,不可饮水。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防雨、阴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混合储存。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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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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