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虫乙酯·噻嗪酮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251645 |
| 首次批准日期 |
Jul 4, 2025 |
| 有效期至 |
Jul 3, 2030 |
| 农药名称 |
螺虫乙酯·噻嗪酮 |
| 毒性 |
微毒 |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恒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3%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噻嗪酮 buprofezin |
22% |
0家 |
螺虫乙酯 spirotetramat |
11%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树 |
介壳虫 |
3500-45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青岛恒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82499368 |
路波 |
|
山东省莱西市姜山镇岭前村(姜山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螺虫乙酯和噻嗪酮混配而成的杀虫剂。螺虫乙酯是季酮酸类化合物内吸杀虫剂,主要通过摄入,但也可通过接触药剂干扰昆虫的脂肪生物合成,抑制乙酰辅酶A羧化酶,导致卵和幼虫死亡,可降低成虫的繁殖能力。螺虫乙酯也具有双向内吸传导性能,可以在整个植物体内向上向下移动,抵达叶面和树皮,有独特的内吸性能,还可以保护新生茎、叶和根部,防止害虫的卵和幼虫生长。噻嗪酮为几丁质合成抑制剂,抑制幼虫换皮致其死亡,具有胃毒作用、触杀作用和内吸传导性。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口罩,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357克/升(螺虫乙酯119克/升,噻嗪酮238克/升)。
核准日期
2025-07-0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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