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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蚊香浆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50176
首次批准日期 2005-6-15
有效期至 2009-6-14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浆
毒性 低毒
剂型 电热蚊香浆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阿斯化学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00毫克/片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四氟苯菊酯
transfluthrin
900毫克/片 41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电热加温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天津阿斯化学有限公司 中国 022-59811600-8221 孙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新安路98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1.本品是驱杀蚊的卫生杀虫产品; 2.采用四氟苯菊酯为有效成分,对蚊具有驱杀作用;每个蚊香浆药效长达1080小时。
注意事项
1.勿将驱蚊器倒转使用,使用时勿覆盖驱蚊器; 2.使用时勿触及加热板;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3.电热蚊香浆请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贮存于阴冷、干燥处; 4.未使用产品,请保持铝箔密封状态; 5.使用中注意通风;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对鱼、蚕有毒,禁止在鱼塘、蚕室内及附近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大量吞服须就医治疗;不能催吐;过敏者禁用; 2.接触部位皮肤可能会有刺痒、刺痛感觉,眼睛接触会有刺痛感觉; 3.如接触到皮肤上可用清洁剂清洗,如接触到眼睛,可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 4.不慎过量吸入,立即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2.产品的包装件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3.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同时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4.用完的电热蚊香浆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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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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