蝇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08033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5-12 |
有效期至 |
2010-5-12 |
农药名称 |
蝇香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蝇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金鸟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1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四氟醚菊酯 tetramethylfluthrin |
0.15% |
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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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燃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海金鸟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64261726 |
谢国祖 |
|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601号T2栋2C室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室内使用时,可有效驱杀家蝇。
注意事项
1.在点燃时盘香周边勿置易燃品,注意防火安全。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
2.开封后的未使用盘香注意防潮通风保管。
3.对鱼、蚕有毒,不要在蚕房内及其附近使用。
4.用后洗手。
5.使用时注意通风。
6.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勿让儿童触摸玩耍,若有误食时,请即就医,并告之医生此为拟除虫菊类产品。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温度在40℃以下。运输时要防火、雨淋,小心轻放,运输时的温度在40℃以下。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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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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