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蚊气雾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09019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4 |
有效期至 |
2012-11-4 |
农药名称 |
杀蚊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气雾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0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四氟苯菊酯 transfluthrin |
0.08% |
4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
中国 |
021-58994833 |
唐琦 |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93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水性配方,有效杀蚊,气味温和,减少刺鼻。
能有效驱杀蚊子。
注意事项
1、请勿使用本品接触眼睛,皮肤或衣物。切勿服食。切勿向人体及食物喷射。如接触到皮肤,请用大量清水冲洗。
2、请避开宠物使用。
3、对蚕、鱼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
4、远离火源使用。切勿将罐子戳破或投入火中。切勿接触电源。切勿放置于阳光直射处。切勿将罐长时间置于温度超过50摄氏度或潮湿的地方。夏天时,请勿将罐长时间置于受太阳照射的车厢内。
5、勿倒置使用。保持通风状态。
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入眼,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立即就医。
如果误食,不要催吐,立即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放在儿童及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
贮存在阴凉干燥处,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共运、共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本品有三种香型:柠檬香型、绿茶香型、清新香型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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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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