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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080574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26
有效期至 2023-12-26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低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阿斯化学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1.5% 3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电热加温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天津阿斯化学有限公司 中国 022-59832120 孙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新安路98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以炔丙菊酯为主要为主要成分,对蚊具有驱杀效果,可以用于家居、酒店、办公室、商店等场所,可连续使用90 个晚上(每晚8小时计)。
注意事项
1.切勿将液体蚊香器倒转或倾斜使用,使用时勿覆盖液体蚊香器,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2.使用时勿触及加热环。如电源线损坏,该器具不得继续使用。3.使用时注意通风,用后请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4.本品对鱼、家蚕毒性高,请勿在蚕室内及其附近使用,勿使药液污染鱼池或水塘。5.请保留瓶盖至药液用完为止,如长期不用,请用瓶盖密封,避免阳光直射。 6.用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眼睛接触。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目前尚未发现中毒情况,如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误服,须就医诊疗,不能催吐,不慎过量吸入,立即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存放于50℃以下阴凉、通风、干燥及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勿让儿童玩耍。2.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其他物质混合贮存,远离火种。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2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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