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0903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0-12 |
有效期至 |
2019-10-12 |
农药名称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蚊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龙胜各族自治县蚊香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Es-生物烯丙菊酯 esbiothrin |
0.2% |
1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点燃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龙胜各族自治县蚊香厂 |
中国 |
0773-7512717 |
卓飞国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各族县兴龙北路罗卜滩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由ES-生物烯丙菊酯加工而成。具有触杀作用,主要用于蚊的防治。
注意事项
1.贮存于阴凉干燥处,忌用高温烘烤。如不慎受潮,可通风口吹干后使用,效果不变。
2.本品对鱼、蚕有毒,使用时请注意。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3.使用时应远离火源和易燃品,注意防火安全。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
4.请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用后及时洗手。使用时注意通风。
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措施:1.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2.不慎触及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3.大量吞服时可洗胃。4
不能催吐。5.吸入中毒应将病人移至通风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及易燃易爆品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过程中产品小心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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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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